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乌头的功效与作用及禁忌

时间:2017-03-21 11:19 来源:普瑞养生网 作者:小编

【用药禁忌】

用量过大

乌头分川乌、草乌。草乌毒性更大。乌头因采集时间,炮制、煎煮时间不同,中毒剂量差别很大。川乌为3-30克,草乌为3-4.5克,乌头碱0.2毫克口服即可中毒。川乌中毒可见口舌及全身发麻、恶心呕吐、胸闷、痉挛、呼吸困难、血压下降、体温不升、心律紊乱、神志不清、昏迷,以至循环、呼吸衰竭而死亡。草乌中毒症状与川乌基本相同。乌头类中毒量个体差异很大,有人仅煎服川乌6克,亦有仅服草乌1克即引起中毒。因此应特别注意中毒的早期症状,及早救治。临床使用乌头也宜以小剂量开始试用。

未经炮制

乌头毒性大,故必须经过炮制才可内服,内服处方上也应写明制乌头或制川乌、制草乌。未经炮制服用,很少量即可引起中毒。

配伍不当

前人认为乌头不宜与贝母、白芨半夏瓜蒌同用。另外,临床有乌头与麻黄同用引起中毒的报道。

煎煮时间太短

乌头久煎或新近采用的高压蒸制,能减少毒性。如病情需加大乌头用量,更宜久煎。煎煮时间过短易致中毒。乌头切忌生用。

蓄积中毒

长期服用乌头,可蓄积体内引起中毒,特别是肝肾功能不全的病人更易发生此类中毒。如病情需要久服含乌头的制剂,可用间断服药法。服用数日或数周后,间断1周。另外,每日服药可采取少量多次的方法,将每日总量分几次服用,有利于毒素的排泄。

【食用禁忌】

服用乌头时,不能食用豆鼓、鼓汁、盐酸等食物。因为它们药性相反,同食影响疗效并对身体不利。